[通知]轉知「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支領報酬及費用標準」修正條文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 |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8日臺教技(二)字第1100147359D號函辦理。 二、旨揭修正條文業經教育部於110年11月8日以臺教技(二)字第1100147359A號令修正發布。 三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 四、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黃雅妮小姐(電話:02-7736-5850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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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檔案: |
教育部來文.PDF 發布令影本.pdf 學校財團法人董事長董事監察人支領報酬及費用標準修正條文.pdf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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