★★★★★年度預算、決算報送資料格式(每年都要報)
1.會議紀錄須將工作報告、決算、年度計畫及預算等列入會議討論案由,如範例檔。
2.年度需報送當年度工作計畫、預算及前一年度工作報告、決算、財產清冊(含證明)、自我檢核表。
3.前項資料請各報送一式3份(正本1份、影本2份),所有文件表頭請加蓋關防;影本部分請加蓋與正本相符及董事長章。
4.如有符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第2條第1項第8款第2目情形者,請另檢附結餘款運用計畫。
5.如法院登記財產總額達新台幣3000萬元以上或當年度收入總額達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者,須另附會計師簽證。

*每年1/31前報送當年度工作計畫、預算
*每年5/31前報送1.前一年度工作報告(設有監察人者,須經由監察人分別查核後,併同繳交監察人查核報告書)、2.決算(含財產清冊及相關證明)、3.接受及支付補捐助名冊、4.年度自我檢核表
相關檔案: 1.財團法人法施行後說明_新竹縣1090331.pdf
2.董事會會議紀錄(含簽到表).doc
3.年度工作計畫、預算.docx
4.年度工作報告、決算、財產清冊、補捐助名冊.doc
5.年度自我檢核表(跟著決算一起報送).docx
6.監察人查核報告書(有監察人才寫).docx
新增日期:2018-10-18
更新日期:2024-01-24
點閱次數:39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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