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捐助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範例(重要109.1.31完成) |
1.召開董事會議,議決修正章程條文內容【注意是否應有2/3以上董事親自出席之規定】。 2.向本府申請同意並驗印有關文件(1式4份)。 (1)申請函1份。 (2)董事會議紀錄(含簽到單)。 (3)修正條文對照表。 (4)新修正後章程全文。 *捐助章程如有民法第六十二條、第六十三條之情形須變更捐助及組織章程者,應先具狀聲請法院民事庭裁定准許變更後,再檢同該裁定及其確定證明書,始得辦理變更登記。 3.向法院聲請民事裁定。 (1)填具聲請書(向法院服務處購買或網站下載)。 (2)檢附董事會議紀錄及擬修正章程條文新舊對照表。 4.經准許裁定變更後,取得裁定正本,再聲請裁定確定證明書,向法院登記處聲請捐助章程變更登記。 5.本府及法院得逕行要求修正章程條文內容,不必依此程序。 *教育法人之事務所(非會址)及財產總額如有變更,依法定程序聲請變更登記即可,毋庸變更捐助章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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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檔案: |
捐助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範例.doc 財團法人○○○基金會捐助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-範例108.docx 財團法人○○○基金會捐助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-範例108有監察人.docx 捐助章程範本(有監察人).doc 捐助章程範本.doc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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